第13章 写小说的本质_今天的苓子同学不太冷
笔趣阁 > 今天的苓子同学不太冷 > 第13章 写小说的本质
字体:      护眼 关灯

第13章 写小说的本质

  第13章写小说的本质

  “这把吉他,是你的吗?”

  公孙瑾看向面前的女孩,轻声问道。

  “嗯,是我的。”

  钟苓子说话时,那冷淡的语气同他如出一辙。

  “抱歉,未经允许用了你的乐器。”

  钟苓子没有回应,只是端详着他的眉眼,还有眉心的那一点朱砂。

  “我可以,用它唱一首歌吗?”

  公孙瑾犹豫了一会儿,对她说道。

  钟苓子下意识地看向付玉娇。

  “我没意见,只是接下来登台演出的是你。”

  付玉娇说着,也略微有些期待。

  “让他唱吧,正好我今天嗓子不是很舒服。”

  钟苓子的声音清冷,非常好听。

  “谢谢。”

  公孙瑾道了谢,抱着这把吉他朝着前台走去。

  这时候他竟然没有怯场也没有害怕。

  原身明明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但这具身体的细胞,还没有割舍掉对音符和舞台的渴望。

  每一步临近舞台,他都会感受到,原身的灵魂似乎没有走远。

  他正在将它的梦想,一点一点的托付给他。

  此刻,公孙瑾站在舞台的中央,觉得自己不是孤身一人的。

  聚光灯下是那么明亮,操场上人山人海,少年少女们齐齐看着他。

  “这个小哥哥好好看。”

  “真的唉,好好看。”

  有女孩子叽叽喳喳地议论起来,拿出了手机对准了他录像。

  “这首歌,也想唱给伱听啊。”

  公孙瑾低语着,精致却木然得像人偶一样的脸,难得地有了一丝温度,眸中凛然的冷意也悄然融化。

  他拨动琴弦,轻灵舒缓的前奏悠悠响起。

  没有其他的伴奏,只有单调的吉他声,还有少年清冽的歌声。

  舞台后面,钟苓子也期待着,他会唱哪一首歌。

  林辉和欧阳瑞也对他翘首以盼。

  曹旭也紧紧盯着舞台上的公孙瑾,咬紧了后槽牙,手腕在忍不住发抖。

  付玉娇眸中的情绪很微妙,难以用语言表诉。

  图书馆门口,王雪彤抱着书本走了出来,面带笑意。

  “今天谢谢你了,你的英语很不错。”

  唐福林走在她的身旁,目光躲闪着不敢去看他,自顾自地傻笑着。

  “也没有很好,一般吧。”

  两人慢慢走着,道路两旁路灯的光芒熹微又暧昧。

  “你接下来去哪?直接回宿舍吗?”

  唐福林鼓起勇气问道。

  “我想去操场上走走,那边挺热闹的。”

  王雪彤说着,将一侧的头发挽到耳后,耳朵上的耳钉闪闪发光。

  路灯的光照在她的侧脸上,纤细的眼睫在脸上投下分明可数的剪影。

  唐福林看着她的侧颜,只觉得那剪影的轮廓太好看。

  耳朵上红色的耳钉好看,飞斜的柳叶眉好看。

  卷起的眼睫、高挺的鼻梁、还有嫣红的嘴唇,哪里都好看。

  唐福林想说些什么夸她两句,但一时间词穷,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

  见他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看,王雪彤侧目看向他,微笑着道:“怎么了?要这样看着我?”

  唐福林涨红了脸,赶忙移开眼神,但还是忍不住往她那里瞟。

  一对视上她那笑起来时眯着的丹凤眼,心就跳得厉害。

  那颗不安分的心砰砰的声音,连他自己的耳朵都听得见。

  “我漂亮吗?”

  王雪彤快速眨了眨眼,既有青春期少女的俏皮,又有成熟女人的性感。

  那张媚态天成的脸,一脸浮现在微茫苍白的光里,一半摇曳在阴影里。

  “漂亮!像仙女一样!”

  唐福林连连点头,说得无比认真。

  “噗嗤~你真可爱。”

  王雪彤轻掩着嘴,忍不住笑了起来。

  可爱……

  唐福林脑子里被这个两个字占据得满满的,再无他物。

  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这个穷人家的自卑孩子,在有生以来的十八年里,第一次喜欢一个异性。

  像是封闭起来的幽谷猛然敞开,呼啸着的大风无休无止地刮了进来。

  那风生息不绝,让他的灵魂颤栗。

  很满足,很惶恐。

  欢天喜地,患得患失。

  两人一直走到了操场的跑道上,风中传来了轻灵的吉他声。

  很好听,是王雪彤没有听过的歌。

  那歌有些伤感,想来是写告别的。

  “这歌真好听,你听过吗?”

  王雪彤轻声问道,下意识地看向那舞台上的少年。

  “不知道,我没有听过。”

  唐福林目光有些痴迷。

  有些曲子,总是让他听一遍就喜欢得不得了。

  也许那些歌本身没什么特别的,特别的是他身边的人。

  操场跑道上有穿着运动裤的男孩坚持着夜跑,也有女孩挽着闺蜜的手在散步。

  “为什么非要来这里?这里有什么好玩的?”

  庄晓梦耷拉着眼皮,沿着跑道慢慢走着,百无聊赖。

  “欧阳瑞说操场上很好玩,新生晚会特别热闹。”

  刘婷说着,走路蹦蹦跳跳,活力满满。

  “我不觉得热闹有什么好的。”

  庄晓梦慵懒地道,下意识地脱口而出:“热闹都是别人的,我什么也没有。”

  等说完了之后,她才反应过来,这是那本《开到荼靡花事了》里男主的话。

  “这是世子的话!”

  刘婷笑吟吟地道。

  “嗯,我挺喜欢的。”

  操场上有风,庄晓梦将下巴缩在了衣领里。

  她喜欢安静,一直不喜欢太热闹的地方。

  “人呐,安静久了会生病了,总归是需要一点烟火气的。”

  “我们又不是神仙,对吧?”

  刘婷看着操场上人头攒动,心情莫名变得开朗。

  庄晓梦对此不置可否,正当她走着,晚间响起了吉他声。

  很好听。

  或许是有些词不达意,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总之,听到那曲子的一瞬间就是觉得好听。

  她抬起头,试着看向那舞台上的人。

  少年的长相很干净,像是冬季了无痕迹的细雪。

  声音也是干净的,平淡又略显伤感,没有用花哨的高音炫技,像是一杯清酒。

  感情也恰到好处,没有用力过猛的感觉。

  这个快节奏的时代,流量至上,娱乐至死。

  她已经很久没听到这样的声音了。

  庄晓梦就这样停了下来,没有动。

  她的世界安静下来,只剩下他的歌声。

  刘婷也很认真地听着,眼里像是蒙上了一层大雾。

  观众席上,一对情侣正聊得亲热。

  “我把眼睛蒙上,你……你可以亲我了。”

  女孩子俏脸绯红,羞怯地道。

  过了一会儿,见一旁的男友没有反应,于是生了闷气,打了一下他的胳膊。

  “别闹,听歌呢。”

  男生微微蹙眉,听着舞台上歌手的演唱,一脸沉醉。

  女孩正欲发作,但听到了那空灵的声音之后,一时间竟然也忘记了生气。

  舞台后面,欧阳瑞听着那首粤语歌,激动得涨红了脸,感到前所未有的亲切。

  其他人脸上的表情也格外精彩。

  林辉是惊讶,付玉娇是复杂,曹旭则脸色苍白。

  钟苓子脸上倒是没什么表情,只是一直默默地看着他。

  “当某天,雨点轻敲你窗,当风声吹动你构想。”

  “可否抽空,想这张旧模样。”

  “来日纵使千千阕歌,飘于远方我路上;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因你今晚共我唱。”

  公孙瑾唱完,微微欠身鞠躬,然后回到了后台。

  台下掌声雷动,爆发出阵阵欢呼。

  “这首歌好好听。”

  “我之前没听过。”

  “那首歌叫什么名字?你听过吗?”

  “没有,我不知道,我也没有听过。”

  “求歌名!”

  “哪位好心人告知一下歌名,还有哪个男生叫什么名字,哪个专业的?”

  舞台后面,公孙瑾见众人一脸错愕,也没有回应,只是将吉他还给了钟苓子。

  钟苓子接过吉他,轻声问道:“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你很喜欢?”

  公孙瑾反问道。

  “嗯,喜欢。”

  钟苓子一脸认真。

  “千千阕歌。”

  “千千……阕歌?”

  钟苓子有些不解,细细思索着。

  “阕是量词,意思是首,千千阕歌,就是指千万首歌,很多首歌的意思。”

  “来日纵使有千万首歌,也比不上你陪我唱的这一刻。”

  “来日纵使再多人陪我,都不比你陪我的这段时光。”

  “来日纵你遇人何其多,再无人恰似我。”

  公孙瑾说完,付玉娇看向他的眼睛像是发着光。

  林辉的眼神满是欣赏和错愕,像是一瞬间想到了很多。

  曹旭看着自己手里的吉他,陷入了良久的沉默。

  欧阳瑞则激动不已,眼眶泛着热泪。

  听着他唱这首歌,就是很感动。

  “来日纵你遇人何其多,再无人恰似我……”

  钟苓子低声念了一遍,眼里像是有小小的星辰若隐若现。

  “这首歌,是你写的吗?”

  她看向公孙瑾,眼里有些许茫然。

  公孙瑾没有回应,但众人心里都默认了就是他写的歌。

  其实公孙瑾想告诉她,这不是他写的歌,但他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千千阕歌》是“公主”陈慧娴演唱的经典粤语歌曲,当年红极一时,大街小巷都能听到。

  这首歌由马饲野康二作曲,林振强填词,卢东尼编曲。

  起初传入内地的时候将阕误写作阙,所以也有《千千阙歌》的名字。

  其实真名应该是《千千阕歌》。

  这首歌和梅艳芳的《夕阳之歌》用的是同一首曲子,发行时间只差了一天。

  天不遂人愿,尽管《千千阕歌》在销量上远远胜出,但是那一届金曲奖还是给了《夕阳之歌》。

  陈慧娴也在“千夕之争”后暂离歌坛,出国留学。

  迎新晚会结束后,回宿舍的路上。

  钟苓子脑海中一直回响着公孙瑾说过的话,唱过的歌,还有那张好看的脸。

  她看着身后背着的吉他,思绪有些乱。

  “你这是,怎么了?”

  ……

  “你粤语唱的好好啊!”

  “我之前都没听过这么好的歌。”

  欧阳瑞神情激动,在公孙瑾身边说个不停。

  林辉很是认真地道:“你要不考虑一下,去当歌手吧。”

  “我是认真的。”

  “你这条件不去唱歌,太浪费了。”

  “以后再说吧。”

  公孙瑾搪塞道。

  今天只是小试牛刀而已,但原身展现出来的音乐天赋,着实出乎他的意料了。

  “那个付玉娇问我想要你的联系方式,你想给吗?”

  林辉说着,一脸平静。

  “帮我拒绝吧。”

  公孙瑾没有任何犹豫。

  “那个付玉娇不是和你关系挺好的吗?”

  欧阳瑞有些不解地看向林辉。

  “只是可以玩的程度,算不上关系好。”

  林辉很是冷淡地道。

  “我还以为,你准备和易凯蒂分手,让付玉娇当你女朋友呢。”

  欧阳瑞有些惊讶。

  “女朋友,她也配?”

  林辉说着,不屑地撇了撇嘴。

  欧阳瑞闻言,这时候觉得他有点陌生。

  林辉点了跟烟,吸了一口,悠悠地道:“不要在女人身上花太多感情。”

  “对她们投资感情是最蠢的事。”

  “你对她们投资感情,她们就把你当成狗去玩弄。”

  “所以,你也把她们当成狗去玩弄就好了。”

  “反正大家都在玩弄感情,玩弄自己的,也玩弄别人的。”

  他吸着香烟,嘴里吐出一缕浓郁的烟雾。

  那夹烟的动作出人意料地潇洒帅气,很有贵公子的恣肆。

  “那易凯蒂呢?”

  “凯蒂不一样,她不是别人。”

  林辉摇了摇头。

  “说实话,我挺纳闷的,有些搞不懂你。”

  欧阳瑞笑了笑,有些不懂他的专情和滥情。

  “你和易凯蒂,发生过关系吗?”

  “没有。”

  林辉摇了摇头。

  欧阳瑞有些意外地看了他一眼。

  “怎么?不相信啊?”

  林辉叼着烟,嬉笑者道:“其实我也不敢相信。”

  “但无论你信不信,这就是事实。”

  “你睡过几个?”欧阳瑞继续问道。

  林辉扳着手指数了数,到最后皱了皱眉。

  “我想想啊,记不清了。”

  “啧,那你怎么会放过易凯蒂?”

  欧阳瑞打趣道。

  “瞧你说的,我又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坏人。”

  林辉没好气地道。

  “凯蒂是个好姑娘,和那些烂货们是不一样的。”

  这个花花公子轻浮的眼神,在说这话时前所未有的认真。

  临近宿舍之际,他口袋的手机响了。

  看着来电上的付玉娇,他心领神会地接过电话,倒也没有避讳两人。

  “你们先走吧,我今晚不回宿舍了。”

  挂断电话,他掐灭烟头,将烟蒂扔进垃圾桶,一手插兜,潇洒地挥了挥手,头也不回地朝着校外走去。

  欧阳瑞看了看他的背影,对公孙瑾说道:“是我错了吗?爱情不应该从一而终?我感觉我的爱情观要被动摇了。”

  “你的爱情观那么容易被动摇吗?只管坚持你自己认为对的事就好。”

  公孙瑾一脸淡漠。

  “嗯。”

  欧阳瑞轻轻点了点头。

  “公孙瑾,对于爱情,你是怎么看的?”

  “两个寂寞的人发春了,就这么回事。”

  公孙瑾面无表情。

  顿了半晌,他补充道:“像林辉这样的人,其实也没什么错,只是一年四季都在发春而已。”

  欧阳瑞捧腹大笑。

  “你为什么可以一本正经地说这么搞笑的话?”

  公孙瑾没有回答,只是在走上宿舍楼梯之前,在楼下买了一罐热牛奶。

  前世,有个女孩对他说,热牛奶可以治疗失眠。

  他就这样记了很久。

  拧开牛奶瓶盖,一股浓郁的奶香味扑面而来。

  他浅尝了一口,有些像旺仔牛奶的味道,很甜。

  牛奶的香味,又让他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那个留着金色波波头的女孩。

  今天他将吉他还给她的时候,同样嗅到了一股很浓的奶香味。

  那天在大巴车上,靠在他肩上睡着的女孩就是她吧。

  只是那时候他没有看到她的正脸。

  今天倒是看到了,很漂亮的一个女孩,但不是那种尖下巴网红脸。

  虽然气质很冷,看起来也很凶,但是下巴略微有些肉感,还是挺可爱的。

  她还说,她很喜欢那首《千千阕歌》。

  等等,公孙瑾,你在想什么啊?

  “你这是,怎么了?”

  公孙瑾摇了摇头,赶紧将多余的念头驱走,迅速喝完了剩下的热牛奶。

  打开作家助手后台,开始准备码字。

  书评区已经爆炸,全是关于三国的。

  仅仅是开始第一章,书评区的评论竟然已经上万

  公孙瑾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细看之下,确实是一万多的评论,而且全是好评。

  “抱着找茬的心思进来的,这文笔看得我心服口服。”

  “又是哪个大神的马甲?”

  “桃园三结义那一段真的看得我很感动。”

  “就是豆粉!就是豆粉!就是豆粉!张飞好可爱,哈哈!”

  “关羽好有文采!张飞和俺一样,都只会俺也一样!还是吃了没文化的亏。”

  “刘备一个卖草鞋的竟然能破黄巾军?你是真敢写,怎么不写他当了皇帝?”

  除了大量的书评之外,打赏的数额也极度高昂。

  白银盟竟然就有三十多个!更是有三个人直接上了黄金盟

  要知道,这只是一本只写了一章的新书

  而且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新作者

  公孙瑾这个扑街觉得像是天方夜谭。

  不过仔细想想也可以理解,这可是四大名著级,受追捧是完全合理的。

  “就凭这个临江仙,就值得我打赏黄金盟。”

  “卧槽,是橘子!”

  “捉!”

  “居然是橘子本尊!”

  关于橘子这个人,公孙瑾也略有耳闻,据说是网站内成名多年的历史类小说的头部作者。

  能得到这样的人认可,公孙瑾也是略感欣慰,同时在心里又多次感谢了罗贯中老爷子。

  罗贯中先生,对不起,后生无能,生活困顿,只能靠您的著作讨口饭吃,还望您不要责怪。

  公孙瑾心里这样默念着,决定暂缓《开到荼靡花事了》的更新,先更新成绩更好的《三国》。

  “第二回,张翼德怒鞭督邮,何国舅谋诛宦竖。”

  “且说董卓字仲颖,陇西临洮人也,官拜河东太守,自来骄傲……”

  这一回的存稿已经准备好了,公孙瑾只需要润色一番即可。

  上传之前,他也有想过要不要结合一下史实做出修改。

  鞭打督邮其实是刘备做的。

  刘备性情刚烈,不然也不会有汉昭烈帝之名。

  但是转念一想,人家满分答卷放在这里,你改什么啊

  照抄你都不会

  你比人罗贯中还懂三国演义

  就像夏洛说的那样,“你随意篡改我的词,就是画蛇添足!”

  所以,公孙瑾还是觉得老老实实尊重原著比较好。

  当然了,有些电视剧原创的情节,他觉得比较好的也会加上去润色一番。

  唐福林回宿舍之后,整个人心情很好,哼着不知名的歌。

  “怎么?今天心情这么好,脱单了?”

  欧阳瑞笑着道。

  “没有,但是我觉得,我离脱单不远了。”

  唐福林说着,情不自禁地傻笑起来。

  “真的假的?”

  欧阳瑞瞪大了眼睛,赶紧凑了过去。

  “嗯,就是王雪彤,她夸我可爱。”

  “你觉得,她夸我可爱是什么意思?”

  “是说我看起来很小吗?还是长得很嫩,我是00后的。”

  唐福林浮想联翩。

  欧阳瑞听着,看着他黝黑的皮肤和略显老成的脸,捂着嘴有些想笑,但他是受过专业训练的。

  “加油,福林,我觉得你一定可以成的。”

  欧阳瑞拍了拍唐福林的肩膀。

  唐福林闻言,顿时信心倍增,转而看向公孙瑾,目光里有些羡慕。

  “公孙瑾,我今天看到你上台唱歌了,你唱歌很好听。”

  公孙瑾沉浸在码字中,没有回应。

  唐福林自顾自地说着和王雪彤的事,热情像是不会熄灭。

  他现在满脑子都是那个路灯下,王雪彤巧笑嫣然的模样,还有那个侧脸的剪影。

  “公孙瑾,她说我很可爱。”

  公孙瑾闻言,码字的手顿了顿,眼里像是蒙上了一层大雾,被勾起了某些回忆。

  “女孩子说一个人可爱是什么意思?”

  唐福林满怀期待地问道。

  公孙瑾回过神来,轻轻地道:“我不知道。”

  说完,他就继续码字。

  虽然他说话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清冷,但欧阳瑞分明看见了他眼里有一抹怅然。

  修改完三国的第二回然后上传,公孙瑾就切换了马甲号,准备更新《开到荼靡花事了》。

  写小说的稿酬收益远超他的预期,至少学费和生活费,他是不需要担心了。

  只是稿费到账前的一个月,还会比较难熬。

  因为要上传三国的缘故,这本书更新晚了很多,很多读者都已经不耐烦了。

  南柯一梦:“作者呢?死了没?没死就赶紧起来码字!”

  南柯一梦:“今天我一定要看着云裳那个贱人死!”

  女生宿舍那边,庄晓梦洗完澡趴在床上,眼巴巴地等待着《开到荼靡花事了》更新。

  “怎么还没更新啊?慢死了。”

  刘婷也忍不住抱怨起来。

  一直到接近零点前的最后一分钟,公孙瑾才将最新章节上传。

  熬着夜的钟苓子和庄晓梦心满意足地点了进去。

  剧情进入了世子的复仇线,残害苏锦的恶毒女配云裳终于要得到应有的报应

  “没错,就是这样,杀了云裳!”

  庄晓梦裹在被子里,就探出一个小脑袋,恨得咬牙切齿。

  随着她一直往后翻面,进度条越来越短,她开始陷入了恐慌。

  要完了?不会吧?这么短

  继续往下看了一会儿,她陷入了暴怒。

  宿舍里另外三个女生也一起抱怨起来,原来她们都没睡,都在追读这本小说。

  易凯蒂:“啊啊啊啊!”

  刘婷:“狗作者,你不得好死!”

  王雪彤:“为什么又在最精彩的地方断掉啊!”

  庄晓梦气得浑身发抖,恨不得把手机给扔了。

  “再写一段会死啊!”

  “就是!就是!”

  “差一点,就可以弄死云裳为苏锦报仇了!居然在这里断章!”

  男生宿舍里,公孙瑾睡得很沉,嘴角微微扬起,心里一阵窃喜。

  读者最想看什么,就偏偏不让他们看到。

  写小说其实就是一个PUA读者的过程。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0.cc。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0.cc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