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来日方长_尚书大人,打发点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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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来日方长

  方婉之出去的时候,外头的三个显然已经谈完了。@樂@文@小@说|

  一个神色如常对着光照擦银子,另外两个就闷声不响的看着。

  方婉之粗粗瞧了瞧,觉得这二人此时的神色,那就跟自己爹当时忍痛撒银子的模样分毫不差,想笑,又硬生生的憋回去了。因为得了便宜不好再卖乖。

  连喻见她只拿了三个杯子,本来想将分给张良的那盏拿回来的。结果这手刚一抬起来,就乐了。

  张良那满盏的茶叶沫子都快飘起来了。

  他歪头挑了眉眼,觉得方婉之真是越来越像自己了,粗粗饮了一口润了喉,将剩下大半盏都喂给了方婉之。自己则又去后面倒了一盏。

  叶随风动,有几片落叶飘在连喻的发间,方婉之见了,伸手替他摘下。衣袖微微滑下,他看到了她清瘦无比的手腕。

  不动声色的在自己腕子上比了比。连喻对方婉之说:“我晚上要吃好的,带过来的泸州血燕该炖一炖了。”

  方大姑娘实在没忍住笑出了声,心道你哪天不吃好的了?

  只是嘴上什么都没有说,即便方婉之不知道连喻是心疼了,心里依旧爱死了他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任性样。

  刘凌跟张良听的直咽口水,他也没有要留饭的意思。

  连喻说:“阿桃只会做两个人的饭,多了炒不过来。”话里话外挺明显的,你们矗在这里也没用,该走就走吧。

  方婉之对他笑的挺无奈,抬头对上刘凌和张良的脸的时候,已然是一本正经。

  她说:“奴家确实做不好人多的饭,白知县不是说晚上要炖鸡?您二位正好也补上一补。”

  鸡能跟血燕比吗?

  二傻大眼瞪小眼,却统一的都没吭声。因为不能比他们两‘夫妇’更为厚颜无耻。

  晚饭的时候,方婉之跟王守财再次大打出手了起来。

  原因是除了血燕羹,他们的主菜做了一道鲜嫩多汁的红烧肉。王守财闻到那个味道就疯了,张牙舞爪的就是要吃。

  它已经很胖了,那么胖,但还是不怕死的要吃。

  方婉之几次出去溜猫都被人问及,此猫怀了几个月的身子了。她都觉得无言以对,只能讪讪的笑着回上一句。

  “我们这个是公的。”

  连喻细嚼慢咽的品着汤羹,端的一派淡然。对于家里每隔两日便会爆发的鸡飞狗跳,早已习以为常。

  及至王守财败下阵来,怂眉拉眼的跑到角落里吃它的小黄鱼,他撂了筷子,招手示意方婉之过来坐。

  饭桌旁边放置着刘凌今日送来的木箱子,是沉沉重重的一块,占据了很大位置。

  他将箱子挂了把锁,锁好以后拿了钥匙放在方婉之的手里。

  一句话也没有,一个字儿也没吭。拿起床边的王大壮跟方婉之告状。

  “王守财挠的。”

  方婉之也不接这个话茬,只掂量着手里的钥匙问他。

  “让我收着?不怕我把钱卷跑了?”

  连喻见没转过去,也就不转了,扯着大壮脑门上被王守财抓出的两根线头说。

  “大堰能卷了我银子的,都跑不远。”

  方大姑娘心里笑开了花,面上只做平常,一蹦一跳的蹦跶到他近前问道。

  “为什么给我收着?”

  当管家婆吗?那得说出来才算。

  连喻就很深沉的抱着王守财坐到后院,抬眼数星星去了。

  他说不出什么动人的情话,钥匙给了她,就是想要给她,至于为什么给,他还没有想明白。

  人之于情爱总难免头脑发热,他不想自己是一时的头脑发热,有些事情须得想清楚了,十分的透彻了,才对的起付出的情和一生的意。

  连喻二十七岁了,早已过了懵懂青涩的年纪,即便长得再嫩,内心还是住着一位年过不惑的长者,他不愿意轻易说喜欢,只想用陪伴证明爱。

  两人一猫,一墙之隔,方婉之也没追出去,只是抿着小嘴握着手里头的钥匙,莫名觉得踏实极了。

  她想,自己是不着急的,左右有一辈子的时间,他们来日方长。

  次日清晨,四人一猫都起了个大早。

  一人穿了一件普通村民的衣服,连喻则在自己脸上覆了一层面具。

  他们要混到铁锹寨中详细了解一些当地的情况。

  彼时,刘凌和张良两人也都换上了老百姓的衣服,统一的盯着连喻脸上的面具看了好一会儿,傻傻问他。

  “我们需不需要也戴一张?”

  连喻一边整理领口的扣子一面抽空看了他们一眼,言简意赅的回了句。

  “用不着。”

  他们长得本来就是掉人堆里拨不出来的了,再想找这样的面具都难。

  铁锹寨的大门其实并非常年关闭,相反的,他们很愿意大敞着门扉让外头的人进来观看。那样他们就可以传教,就可以增加信徒。外头颠沛流离的更好,无根无据最容易被打动。

  刘凌带着禁卫到雁南的时候,正赶上花果村三年一次的大典,其后又将兵带到了山下驻扎,因此除了雁南知县和城里不信锹神的百姓,都不知道朝廷来了人。

  可是一点动静都没听到,连喻也是不信,临行前,他有意无意的扫了一眼白晏沉,神情似笑非笑,所说的则无关痛痒,无非是让他留在雁南县城,没有吩咐不得轻举妄动。

  白晏沉自然答应的老老实实的,含着硕大的眼泪目送他们上了山。

  再说此间花果村,本来就不是什么大村,一目了然的竹楼,一目了然的街道,最值得一提的,也只有远居山林的那一座铁锹阁了。

  连喻等人混杂在人群中,一身破旧的粗布麻衣,倒是得了不少的好招待。

  当地的百姓告诉他们,锹神很厉害也很亲民,对待我们就跟自家亲信一样。只不过养蛊这个东西,自来要远离人群。毒虫一类不跟人亲近,沾染了就容易得病,所以我们给他建了这栋铁锹阁。而且养蛊容易反噬,锹神替他们除了无数的鬼,挡了无数的灾难,上天是要惩罚他的,因为有违了天命。

  方婉之于套话一事向来无师自通的出类拔萃,蹲在人群之中一口一个大爷大娘,笑眉笑眼的问。

  “我们外乡人对蛊术知之甚少,只恍惚听得早前几个年头是有人极其信奉的。后来好像就没人提了。”

  大爷听后重重点头:“我们花果村那是出过大祭司的。这一片的百姓都信奉他。可是朝廷的人看不惯,就派了兵给砍了脑袋,原先的教众也都分崩离析,死了好些人,之后也没人敢在提养蛊的事情了。”

  另一个蹲在旁边的也跟着附和。

  “可不是,要说这些年啊,咱们村里也平静了好些年头,但是不知道怎么突然就闹了鬼,还有被鬼魂覆了身的,大家伙都怕的不行。刘桂花家的汉子就是这么不明不白的死的可怜她刚过了三十就守了寡孤儿寡母的,多可怜。我们那个时候怕极了,私下想来,定然是那位死了的大祭司和教众觉得大家伙都不信奉他了,这才回来报复的。”

  “报复?”

  方婉之明显感觉周遭上了年纪的人都沉默了,莫名觉得,或许他们对这位已故的故人是畏多于敬的。

  老大爷在旁磕哒了两下烟袋锅子,叹息道。

  “我们有心给他立座神殿,但是怕朝廷的人来查。那山脚的白知县也不准我们立。可巧锹神来了,一身的道袍,是个中原人的打扮,又会养蛊又会抓鬼,这可下是把我们给救了。对外宣称,我们都说这是位真人真人就不用掉脑袋了。”

  方大姑娘对此皆报以笑容,她觉得,花果村的村民实际上都是很朴实的。虽然她知道他们会这般热情的招待她跟她聊天,或许是因着想让她也信奉罗盘儿,也或许只是为了倾诉。

  但是他们给了他们饭吃,就因为听说他们是从外乡逃难过来的,连点磕巴都没打,都取了家中最好的吃食。

  她嚼着手里的半块馍馍问老者:“您村子从什么时候开始闹鬼的?锹神又是怎么施法抓他的?”

  而且怎么就那么巧。惯常不闹鬼的村子,无端就闹了鬼,这鬼闹了,锹神就来了?

  她现下不想跟他们讲道理,讲了对方也听不进去,只是打听。

  “那刘姐姐家的汉子,也是被鬼杀的?”

  老爷子就一拍大腿。

  “正是被鬼杀的,那鬼真凶,覆在他身上直接让他自己拿刀抹了脖子。刘寡妇都快哭瞎了,锹神来了之后也只让他最后的神智清醒了一下,随后就咽了气儿。说起来这都怪朝廷里的人,当年杀了那么多教众,人死后的怨气都化成了鬼。鬼是没有正邪之分的,又跑来祸害我们老百姓。现在村子里也闹鬼,锹神出面帮我们抓,我们就拿银子孝敬他,这都是应该的。你没瞧见他的驼背,那都是驱鬼驱成那样的,我们就该孝敬他。”

  周遭的人听了刘老爷子的话,无不点头称是。那神情,就是打心眼里的认同,信的很,信得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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