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页_尝宋(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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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其实也是种刻板印象。苏蘅自己知道,所以也将当玩笑说。

  苏璞也不生气,悠悠反问她:“那依妹妹说,清正廉明的父母官该是个什么样子?”他一指桌上的葡萄冻子,笑道:“难不成像这花糕果糕,能有个模子可以对着刻出来不成?”

  “要是有模子,刻出来大概就是像薛——”

  苏蘅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浮现出薛恪的样子,说了一半又打住,见对面人脸上露出会心又不厚道的笑容,立马认怂,“是我不好,不该对自家哥哥有偏见,我自罚一杯杏酪。”

  苏璞偏生不接,话又给她塞回来,怪声怪调地道:“哥哥好伤心,此去怀州不过半年,回京数日,在阿蘅的心中已经是处处比不过弟婿了。”

  苏蘅原先在公主府,斗嘴时在口风上是绝对不会落于苏璞下风的。可一讲到薛恪,她就心虚。

  也怪她自己,自七夕那晚在光明巷回来后,她见着什么都能想到薛恪,这才给苏璞这死促狭递了话头。

  苏蘅端起杯子遮住脸求饶,“哥哥你看这杏酪又香又甜,我再喝一杯好了。先干为敬!”

  后来苏璞被同在和畅楼宴饮的同僚请去小酌,只留下江吟雪和她。

  江吟雪看着一壶见底的杏酪也对她笑,“幸好这不是酒,不然今晚你回府一身酒气见薛郎君,可怎生是好?”

  “平日里他什么都由得我自己,我要喝酒就喝酒,他才不管我呢。”苏蘅夹了一筷子粉煎排骨慢慢吃,“嗯,肉嫩多汁,就是根据京人的口味大大地改良了,川椒和大蒜放的少,不够味。”

  江吟雪看着认真品味排骨滋味的苏蘅,脸上的笑意慢慢变得恍惚。这样无忧无虑的专注,多少年前,江家没有败落的时候,身为江家嫡小姐的她,也曾有过。

  她看着苏蘅像看着过去的自己,妩媚的神情也变得极温柔,温言叮嘱道:“还是少喝点酒,若是有孕了,怕是不好。”

  啃了一半的排骨“咚”的一声掉回盘子里。

  苏蘅干咳一声,接不了话,只好又干笑了一声。这番好意不知如何作答——还没听说过只牵牵小手就能怀孕的。

  江吟雪是风月场里最出挑的花魁,一个眼风就能掂量出斤两的聪明世故。她看苏蘅没有应话,反应还有点局促尴尬,便猜到了什么又不敢确信。

  此处没有别人,她于是略带疑惑问道:“你们难道还没有……”

  苏蘅脸朝着窗外,脸烧了起来,小小声“嗯”了一下。

  江吟雪无奈,“难道你不喜欢薛郎君?”

  可依照她那日陪苏蘅去找秦青芦时的所见,若是不喜欢,苏蘅怎么会为了他那般低声下气去求人?

  苏蘅顿了顿,到底还是小小声承认了,“喜欢。”

  “既然喜欢,你们又正新婚,你有什么不愿意的?”江吟雪看着苏蘅,一双妩媚的眼睛冷凝下来,意有所指,“国朝士族娶妻纳妾是常事,纵使他现在是你一个人的,你若常常冷淡,以后恐怕不好。”

  苏蘅委屈,常常冷淡的怎么能是自己呢!

  “我怎么不愿意?”都和小姐妹说到这里了,苏蘅索性也就摊开了。

  纵然她愿意,也不能耍流氓强上吧?

  “可薛恪他,他……”苏蘅一时找不到什么词去形容薛恪从前那副疏离冷定、对什么都是淡淡的样子,忽然想起有一日赵若拙说过的话,连忙道:“他是玉做的人,却是石头做的心,你看那相国寺里的玉佛,就是他!”

  江吟雪被苏蘅的话逗笑了,伸出白皙的手指划过窗边的纱帘,“阿蘅,你可知道那相国寺里有个法号叫做澄晖的僧人?”

  苏蘅摇摇头。

  江吟雪婉转一笑,“那澄晖是点了九个戒点香疤的正经和尚,后来娶了妻,还是个艳娼,自有了妻子,澄晖每次酒醉再不念佛号,而是道,‘如来快活风流,光前绝后’。妹妹你看,正经的佛的心都如这薄纱般,薛郎君又怎么会真是石头做的心呢?”

  信息量过载,苏蘅微红了脸,有点茫然,缓了缓,问出关键问题:“可我俩原本根本不熟,后来关系才缓和,这一时之间,要怎么突然示好呢?”

  江吟雪这会是真被苏蘅的可爱懵给逗笑了,“傻阿蘅,人要是有心,捧砚催题卷,添香伴读书,闲坐对下棋,乍凉夜添衣,哪样不成?”

  苏蘅大大受教。

  于是,此刻,阿翘便看着眼前的小娘子挂着两个淡青眼圈,喃喃盘算,“下棋,我不会;添衣,这天气也不冷;读书……”

  她抬头,问阿翘:“相公书房里有话本吗?”

  阿翘摇摇头,“不知道。但听小胜说,郎君的书上一副画儿都没有,全是字,还都是很难的字,想来应该不是话本吧?”

  正愁着,恰好厨房又差阿池来,问今日午点郡君想吃什么。

  苏蘅脑袋边那个灯泡“叮”的亮起来——虽然江吟雪说的那些事她不会,但是她会做饭呀!

  ·

  苏蘅将新鲜的小仔排洗净擦去水分,斩成一寸长的仔排段,焯水放一旁备用。

  其实昨日在和畅楼吃的粉煎骨头是用小排做的,苏蘅私心觉得肉有点厚实,裹了粉不入味,便换成了仔排。

  其实仔排就是猪肋骨以下的软肋部分,这部分排骨的肉层虽然厚,但隔着一层薄油还连了一块五花肉,油脂丰富,因此肉质最为鲜嫩。

  “小娘子今日怎么想到做粉煎骨头的?”有人问。

  “自然是因为,在外面没有吃到自己想吃的味道。”

  京中打出川饭招牌的分食①不少,可大多都是依据都人的口味改良过的味道。苏蘅原先也吃过几次,无论是外间分食做的川饭,还是张春娘做的川饭,都不是想像中的口味。少了那股辣味不提,连麻味也淡下去不少。

  昨天在和畅楼吃川饭,被那浓重鲜明的蜀地气息一勾,吃到嘴里却又不尽兴,颇有些货不对版的意思,这才想自己做了试试。若是做的好了,便给薛恪送去。

  宋朝的川菜便是后世川菜的前身,是与“北食”“南食”并列为国朝三大菜系,这时候的川饭已经开始大量使用麻椒了。

  今日苏蘅准备的除了原先收获晒干的辣椒之外,还有就是这种青黑色的川椒,口味麻辣,有浓烈的麻香味。

  帮厨里有蜀地来的,不住啧啧赞叹:“小娘子做的地道!”

  旁边的人都笑他,“小娘子还没开始做呢,你就说地道,马屁拍到马腿上去咯。”

  “闻到这股子香味就知道好吃,不会差!在我们老家,拿盐、蒜泥和川椒混合成蘸水蘸白肉片吃,香得半个村子都能闻到,那个味道,忘不了!”

  苏蘅被他一说也馋,觉着下回做个蒜泥白肉也不错,点头笑道:“陈老丈的口味和太宗时的一位蜀地臣子差不离,可见麻辣味足以传世。”

  北宋初年,宋太宗问大臣苏易简:“食品称珍,何物为最?”

  这题本来不好回答,因为众口难调。而那臣子却非常忠实于自己的内心,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把姜、蒜、韭菜切碎,捣成泥,兑上水,加胡椒,加盐,混合均匀,就是无上的美味。”

  舀一大勺绿豆淀粉,加花椒粉、豆酱、葱粒、黄酒和盐,以适量清水调成可以挂在肉上的粉糊。仔排在粉糊中滚过,均匀地挂上一层薄薄的粉衣,放入热油中小火慢慢煎熟。

  要一面一面地耐心翻动,等面衣全部结成浅金黄色的壳子就可以捞出来了。这时候其实已经可以吃了,豆面煎成的外壳酥脆,锁住排骨中的肉汁,吃起来尤其嫩滑。

  外间分食中有些厨司图方便,直接拿热油炸。虽然面衣很快就能成型,但是却吸了大量油。稍微一放凉,脆壳里的油反浸出来,吃起来便腻。

  苏蘅又另起了一个小锅子,倒油炸姜蒜,炸得香酥了捞出再下大量的辣椒与川椒,快速翻炒。待双椒都已炒得香而不糊时,再下入刚才煎好的仔排,翻炒均匀,让麻辣焦香的滋味裹附在肉块上。

  周围看的人都早就已经伸长了脖子,一直盯着锅里的仔排咽口水。

  阿翘站在阿池旁边,小声道:“你要是有小娘子这手艺就好了……”

  阿池看了身边的圆脸丫头一眼,想起自己精心制作的那尊面糖大门神还比不过几块粉煎排骨,不忿道:“没良心的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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