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页_尝宋(美食)
笔趣阁 > 尝宋(美食) > 第30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第30页

  赵若拙虽看起来是个粗莽汉子,其实粗中有细,胜过大多数男子。赵若拙来前本来就饿,肚子里的馋虫又被眼前一桌诱人饭菜勾起来,心思活络。此间脑中想法几重飞转,片刻便知道该怎么做了。

  赵若拙抖落脸上的惊呆表情,紫黑面庞一旦斯文起来也很有几分样子,连忙站起来拱手还礼,“郡君言重。当日之事,我等早已忘了,郡君如此郑重重提,倒叫人过意不去。”

  苏蘅笑了笑,刚才明明看见眼前这个高壮大汉很怕她的样子,怎么一眨眼就“过意不去”了?

  男人的嘴啊,果然是骗人的鬼。

  不过她也不打算戳穿。

  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若万事较真,便万事难过,这个道理她懂。说到底,她做的这些早已算很对得起原身了,若让她再做小伏低求原谅,是万万不可能的。

  人家既然愿意给自己台阶下,无论是真心实意地接受她的道歉,还是为了面子上的情分,也不那么重要。

  有台阶,她便顺势下了。

  只是桌上饭菜无人动,苏蘅有点心疼自己一天的忙活。早知道嘴炮能解决问题,她也就不弄这么些菜了。

  美人怕镜中红颜老,英雄怕宝刀锋刃钝,她作为半个专业厨子,就怕看见桌上自己辛辛苦苦做的饭餐没人下筷子。

  苏蘅把手中的龙井轻轻晃了晃,眉目里带了点掩饰不住的落寞,“你们都这样客气,只吹风喝茶便饱了。”

  薛恪一直没说话。

  可不知怎么的,那点轻飘飘的落寞就不偏不倚掉进他的沉默里。

  他静静看了她一眼。

  苏蘅微蹙着眉,却还努力保持唇角微笑的弧度。

  半晌,他到底还是开了口。

  薛恪抬手,屈指将手边的小碟往赵若拙那边略推了推,“惟能,不必这样客气。今日下值早,想必你也饿了。”

  那双掉下来的筷子早被机灵婢女换了双干净的来。赵若拙咽了口口水,既然今天的主事人薛恪都发话了,那他只是个作陪的,勉为其难从善如流不吃白不吃。

  赵若拙的第一筷子,谨慎伸向他盯上很久的梅菜扣肉。

  颤悠悠的大片扣肉入口,几乎不用嚼,入口即化,软糯咸香。

  “这味道!”赵若拙眼睛瞪得老大,眉毛简直跳起来,“自打来了汴梁我就没有吃得这么好吃的梅菜扣肉!”

  莫说做斋生时为了读书饥一顿饱一顿的,就是中了进士进了翰林院,也因着汴梁吃食不合口味而常常只为了果腹而吃饭的感觉。

  这菜,他竟然尝出了家乡的味道。

  肉皮软烂而爽口、肥而不腻,还有浓郁的梅菜芳香。而梅干菜沾上了肥肉的油,显得更加乌黑发亮,软糯喷香。梅干菜扣肉是一定要配上米饭吃的,懂事的婢子早已给他从小砂锅里打起一碗煲仔饭。

  锅巴金黄而不焦,米饭粒粒分明,饱满而多汁,有微微的甜味和麦芽糖的香气,空口便可以吃下三碗,更何况带了猪油的荤香和豉汁的鲜咸。夹一大口梅干菜配着冒尖的煲仔饭,大口吃下去,舒坦!

  赵若拙埋头,早就将自己的“大不了就敷衍吃几口好了”抛到九霄云外。

  与赵若拙相比,薛恪吃的不多。他的动作不疾不徐,悠然从容,丝毫不带拿捏。

  苏蘅侧头看着薛恪,感慨,好看的人真是做什么都像一幅画。

  这无懈可击的风度,完全不逊于自己那以优雅著称的老派美男子爹爹苏璋。

  薛恪不像赵若拙口重喜欢吃半肥半瘦的扣肉,清爽的吃食仿佛更得他的心。醉鸡皮紧肉嫩,尤其用上好的花雕浸过,醉香透骨;清炒的莲藕脆爽可口,他亦吃了一些。

  尤其是那碟苏蘅揣摩着他的口味做的腊肉炒佛手芥梗,薛恪几次下箸,还算给她面子。

  其实对于饮食,薛恪素日不挑拣,一向是有什么吃什么,也无最爱一说。只是对于这炒佛手芥,却有别样情愫。

  阿娘怀着他逃来南方,盘缠本就不多,他生下来后家中益增,便愈加贫寒。阿娘平日以针线刺绣的活计赚钱供养他读书,除了从前的家将秦叔叔时常送来的一些山珍打打牙祭,薛家母子在吃食上一向俭省随意。

  唯一有印象的是,少年时启程去白鹤洞书院求学前,阿娘从檐廊上摘下素日不舍得吃的一点风肉,切做薄片与佛手芥同炒,调味简单,却是少年时为数不多的美味回忆。

  阿娘当时并不动筷子,只坐着看着他吃完。她的目光沉重,极不舍,却又带着殷切期盼和愤恨,哽咽道“恪儿此番去了,定要高中,出人头地,洗刷薛家屈辱”,话没说完,眼泪便冲出眼眶,再说不下去。

  如今距离阿娘病故也已五年,薛恪本以为,他再也吃不到那样的味道。

  可苏蘅做的味道,鲜辣适口,竟和记忆中阿娘的那道风肉炒佛手芥味道殊似。

  他知道她喜欢鼓捣些吃食,却没想到手艺这样好。

  苏蘅不知道薛恪内心的所想,只见自己的菜这么受欢迎,松了一口气,内心满是对自己手艺的骄傲与自豪。

  赵若拙是个实心眼的人,吃得上头了,也顾不上吃相,一个人陶醉,不亦乐乎。他不愧是能屈能伸的男子汉大丈夫——伸一时而常常屈的那种。

  一顿饭吃下来,赵若拙对苏蘅的称呼已经从来前无比疏远客气的“郡君”变成了走时亲切友好的“弟妹”了。

  这一声,赵苏两人便心照不宣将原先的事翻了页。

  和赵若拙这样直肠子的人来往也好,开口见喉咙,至少不累人。

  作者有话要说:女主没有指望一顿饭就让受伤的男主原谅她,而男主也不是那种会轻易原谅的性格,因此想要指责女主不负责任、想用一顿饭轻易换原谅的,不妨再往下看几章。评论区解释得有点倦了,心累。

  第26章只一次破例

  散了席,暑气在夜蝉声中一阵阵退潮,送别了客人,苏蘅和薛恪踏着月色慢慢走回正院。

  一路回廊曲折,皆以琉璃灯照明,映在青砖地上别有意趣。

  苏蘅和薛恪并不同床而寝。新婚之夜后薛恪便搬去了东厢的耳室住。这耳室类似于宫中正殿与暖阁的关系,中间有道小门连通,却可以各自出入。

  平日薛恪进了东厢,便会绕过外间的屏风往他起居的耳室去,与苏蘅互不打扰。

  他们要分居,原先不必这么麻烦。

  只是新婚不久,薛恪曾因处理公务到深夜,便宿在书房数晚,拜门那日,康阳便悄悄拉着苏蘅的手,隐晦问新姑爷是否对她冷淡。苏蘅这才知道,府中的婆子除了照看他俩的生活,还兼职向父母报告生活,这便不敢明目张胆地和薛恪分寝了。

  总归住在一个屋檐下,现下散了宴席,他们便同路回去。

  廊下悬着琉璃灯,一路光影温柔。

  并排走路时,他总是习惯在她身后半步,高大的影子便在她的脚下。

  苏蘅看着那琉璃灯下修长的身影,忽然有点沮丧。

  拜门回来那日,他明明那样生气,现在她替原身道歉了,他为什么不说话?同样的一番道歉,同样的一席酒菜,怎么赵若拙离开前就高高兴兴的,他薛恪还是淡淡的冰山神色?

  锯嘴葫芦拍一拍还能抖落三两籽,这样闷声不吭气的不是欺负人吗!

  苏蘅本来不是个多话的人,也不是一个特别需要别人夸奖的人。

  但就因为他不肯开口,她生平从未这样希望得到一个人的肯定和夸赞。

  哪怕一点点也好。

  可这一点点,他也吝啬。

  人家不是说,只错能改,善莫大焉么。为什么在薛恪这里这个“善莫大焉”失效了?

  苏蘅越想越郁闷,越想越上头,恨不得立马变身咆哮教主,抓住比她高一个头的薛恪的肩膀使劲儿摇,大声冲他喊,“你说话呀,你说句话呀!是好是歹倒是给我个痛快啊!”

  但是,为了长公主府的礼仪教养,为了自己的风度颜面,苏蘅捏了捏小拳头,还是忍下去。

  走到半途,她忽然停住脚,毫不客气地转身,脆生生地叫他。

  苏蘅再没装模作样地叫他的表字“叔夜”,而是说:“薛恪,我有话跟你说。”

  古时除了长辈外的人,若连名带姓的叫别人是有轻蔑意味的,不尊重。但一团说不清道不清但的委屈堵在心窝子里,苏蘅也管不了那么多。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90.cc。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90.cc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